上缴国库 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石某受贿被罚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石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黑0902刑初53号)”显示,因犯受贿罪,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万元,并被没收赃款44.8万元,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石某在2015年至2019年间,收受刘某等十三名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给予的好处费,累计共44.8万元,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牵涉其中。

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刘某代表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销售药品,为取得关照,多次送给石某好处费共计8万元人民币。

天眼查显示,2019年3月28日,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注册资本为10亿元,王军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是持股82.19%的大股东;合肥盈泽营销咨询有限公司是持股17.81% 的二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至今,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次受罚,违法行为涉及生产销售劣(假)药,销售侵权乳膏等。其中,仅2019年,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有14次因销售假劣药受罚记录。(记者 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