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过会151家企业 浙江中晶科技首发获通过
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1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55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151家企业。加上科创板,这是今年过会的第406家企业。
中晶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晏璎、戴文俊。这是海通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7单IPO项目。此前,1月10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7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1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4日,海通证券保荐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7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2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2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6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7日,海通证券保荐的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0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7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1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中晶科技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片及半导体硅棒。发行人是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制造商,其主要产品定位于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硅材料市场。
中晶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一俊和徐伟。本次发行前,徐一俊持有公司股份2550.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4.09%,徐伟持有公司股份119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99%,徐伟系徐一俊之兄,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46.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8%。徐一俊、徐伟于2014年1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等重大事项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且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徐一俊的意见为准)。
中晶科技本次拟在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94.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中晶科技拟募集资金6.00亿元,其中5.00亿元用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550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要生产主体宁夏中晶系2016年从股东隆基股份收购取得。宁夏中晶生产成本远低于浙江中晶。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收购宁夏中晶后,宁夏中晶生产成本(包括单位人工、电力耗用量等)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宁夏中晶单位硅棒耗电耗水量远低于浙江中晶的原因及合理性;宁夏中晶单位用电用水量与产量和设备是否匹配、是否符合行业实际,与浙江中晶单位用电用水量差异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少计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承担费用或潜在利益安排的情形;(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说明报告期内宁夏中晶生产成本大幅下降且远低于浙江中晶生产成本的合理性;(4)说明石英坩埚是否属于消耗品,更换周期,宁夏中晶和浙江中晶报告期内采购石英坩埚耗用量是否与产量相匹配;(5)结合再投料直拉技术在行业中的运用请况、是否为公司所独有、单晶炉及磁场设备在生产单晶硅棒的作用等,说明发行人生产效率较高的合理性;(6)说明宁夏中晶资产、人员、业务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及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2、宁夏中晶折旧费用占制造费用的比例逐年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折旧到期设备仍可使用的原因及商业可行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设备更新不足或可持续性问题;(2)浙江中晶与宁夏中晶炉体生产技术参数是否存在本质区别,其初始造价对比是否正常,造价与产能是否匹配;(3)2015年隆基硅材料剥离资产成立隆基半导体前后,单晶硅炉体造价是否存在变化;在收购前后单晶硅炉体的折旧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收购前加速折旧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及市场份额是否存在明显萎缩的情形;市场环境是否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是否有生产6寸以上硅片的相应技术储备,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期末存货是否存在滞销、是否符合备货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