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上市成本 沪深交易所对转板上市征求意见

今年,改革仍是新三板的关键词之一,而“转板”作为新三板深改的“重头戏”再次被监管提及。

全国股转公司日前在《证券日报》发布署名文章《新三板2020年市场改革发展报告》提到,“目前,沪深交易所关于转板上市的相关办法已正式对外征求意见,该项改革措施进入实操落地阶段”“调研反馈,企业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暂停资本运作,不必重复信息披露,可节约上市成本,有利于主业发展”。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建立新三板转板上市机制可以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能够提振精选层企业的发展信心,提升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增长动力,对于发挥新三板承上启下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自去年精选层公开发行股票业务规则落地以来,截至1月15日,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已达44家,通过公开发行合计完成募资110.7亿元。其中,2021年以来,共有3家企业完成公开发行,成功挂牌精选层,共募资5.07亿元。

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从44家精选层挂牌企业的区域结构来看,北京地区数量最多,有8家;江苏省次之,有7家;安徽省和山东省并列第三,分别有4家。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整理,截至1月21日,共有164家公司公告中表达出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的意向。

此外,截至1月21日记者发稿,全国股转公司数据显示,目前进入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受理审核流程的申请企业中,有5家处于“已问询”状态,3家处于“提交核准”阶段,还有3家处于公开发行阶段。

在谢彩看来,新三板精选层是此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点之一,相当于新三板整个大厦的主体结构,在内部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多层次板块,并与之匹配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发行制度、交易制度、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充分发挥精选层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服务我国创新创业型中小民营企业贡献力量。

沪深交易所关于转板上市的相关办法明确,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达到交易所规定上市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

谢彩认为,精选层转板上市制度的安排,一方面,能让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新三板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上联沪深交易所,下接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另一方面,能为我国新三板企业提供一条畅通的资本市场成长通路,满足各阶段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效发挥整个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助力作用。

那么,目前符合转板上市条件的精选层挂牌企业有多少家?首家转板企业预计何时出现?

常春林分析道,“精选层企业转板上市除了要求满足发行条件外,还需要满足科创板或创业板板块定位;如果涉及分拆上市,还要符合分拆上市的要求;此外还需要在2021年走完相关流程,预计今年精选层能够成功实现转板的企业数量或在个位数”。

常春林认为,新三板精选层于2020年7月27日开市交易,到目前刚运行近半年时间,按照“申请转板上市应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要求,预计今年上半年部分精选层企业将开始筹备转板上市。此外,因精选层企业规范运行基础良好,交易所审核效率较高,首家转板上市企业有望于今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通过审核,并在年内成功转板。(记者 昌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