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海通证券宣城一营业部被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日前报送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宣银罚字〔2016〕9号)显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600837.SH)宣城敬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8万元。

张海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0.5万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达7296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达1544亿元,均排名行业第二位。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