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强监管效力 新证券法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新证券法实施即将迎来一周年,其强化的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也对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服务发挥了强监管效力。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整理,去年3月1日截至今年2月26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共处罚会计师事务所87家次,处罚类型包括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罚款、监管谈话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强化了中介机构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要求其履职更加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尤其是信息披露方面,中介机构需要把好关,责任更加重大,同时业务量也更多。
“新证券法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强对证券审计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促使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不断提升,责任心也不断增强。”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取消了审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同时,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职责。记者根据财政部公布信息梳理,截至2021年1月27日,已有57家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除去原有的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17家为“新丁”。
部分“新丁”已进入资本市场执业。近期,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深圳堂堂)承接了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引起市场高度关注。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2020年下半年,证监会针对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已对*ST新亿及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近日,中注协书面约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示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极有可能公司业绩或公司发展面临较高的内外部压力和经营风险,审计风险也较高。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应当审慎承接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相关业务。
郭一鸣表示,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证券服务业务,要充分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同时,继续监督和督促中介机构做好“看门人”的职责,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并考虑建立系统性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中介机构应该勤勉尽责,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提供更多的职业判断,要提供实质上有价值的工作,提供价值增量。”盘和林说,同时,需要大幅提高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中介机构有连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需要让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促使中介机构在履职时更加谨慎。(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