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涉嫌财务造假等 中信证券发布配股预案公告

近日,企业或保荐机构频现主动撤回材料终止审核IPO引发行业关注。中证协于今年1月底启动对20家IPO信披质量抽查,其中16家企业终止上市审核。

作为国内证券业龙头的中信证券(600030.SH),截至3月4日,其保荐的企业一个月内终止上市审核数量达8家,包括创业板5家、科创板2家、中小板1家。此前,中信证券曾因存在个别IPO保荐质量不高等行为,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对投行等三大业务深入整改。

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上交所于2月26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值得一提的是,2月26日,中信证券发布配股预案公告称,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1.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配售,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9.39亿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中信证券表示,此次配股融资为公司欲打造“航母级”券商。然而此次配股消息来的突然,其主要原因或为净资本面临监管压力。

另外,配股消息一经发布便牵动市场。中信证券3月1日股价跳空低开,盘中最低跌至25.01元,跌幅8.22%。截至当日收盘报25.62元,跌幅5.98%。3月2日,该股延续颓势,收报25.16元,跌幅1.80%;3月3日小幅上涨,收报25.37元,涨幅0.83%。

截至今日收盘,中信证券报24.81元,跌幅2.21%,总市值2952.44亿元。以2月26日收盘价27.25元计算,近4日,中信证券市值蒸发315.41亿元。

1个月内保荐8单IPO终止上市审核

中证协于今年1月底组织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第二十八次抽签仪式。公告显示,此批参与抽签为2021年1月30日前受理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共计407家,其中20家企业被抽中,包含9家企业拟科创板IPO,11家企业拟创业板IPO。

值得注意的是,中签的20家企业中,已有16家企业终止上市审核,原因均为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动撤回材料终止审核。

2月26日,上交所官网披露了上交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科创板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现场检查情况答记者问。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上交所表示,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中国经济网梳理了近一个月内终止上市审核的企业发现,中信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的企业有8家,其中创业板5家,科创板2家,中小板1家,具体情况如下:

2月9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运汽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月10日,上交所网站公布关于终止对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柔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同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恐龙园”)、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智和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月20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运交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审核。

2月26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朗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3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中消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消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同日,上交所决定终止无锡市尚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尚沃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

因个别IPO保荐质量不高遭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日前,中信证券曾因存在个别IPO保荐质量不高等行为,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对投行等三大业务深入整改。

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网站发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中信证券存在以下情形:

一、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一是业务准入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业务准入未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标准和审批程序,未充分关注和核实管理人准入材料。二是投资监督业务流程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产品未及时调整系统中设定的监督内容,部分投资监督审核未按公司规定履行复核程序,对投资监督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约束的内控流程不完善。三是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存在不足,对个别产品季度报告的复核存在迟延。四是业务隔离不到位,托管部门与从事基金服务外包业务的子公司未严格执行业务隔离要求。

二、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分、不准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收性等情况核查不充分等问题。

三、公司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指出,以上情形反映出中信证券对相关业务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不完善。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中信证券应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

资料显示,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129.27亿元,于2003年1月6日在上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2.77亿股,持股比例17.62%。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此前统计,中信证券以22.80亿元位列2020年1-12月券商承销保荐费用排行第二。2020年全年,中信证券保荐企业个数多达31.80家(注:2家券商联合保荐,各券商均按0.5计算;3家券商联合保荐,各券商均按0.3计算;4家券商联合保荐,各券商均按0.25计算;5家券商联合保荐,各券商均按0.2计算;6家券商联合保荐,各券商均按0.17计算)。

配股募资280亿元净资本或面临监管压力

此外,中信证券一纸配股公告也引发了资本市场躁动。受前一日配股消息影响,中信证券3月1日股价跳空低开,盘中最低跌至25.01元,跌幅8.22%。最后跌幅收窄至5.98%报25.62元/股,总市值较上个交易日蒸发210.71亿元。

2月26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告。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1.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和H股股东配售,若以中信证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9.27亿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9.39亿股,其中A股配股股数不超过15.97亿股,H股配股股数不超过3.42亿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中信证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其中,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拟投入金额不超过190亿元。

公告显示,资本中介业务是中信证券利用自身资产负债表,通过产品设计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的一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收益互换、股权衍生品、大宗商品衍生品、做市交易、跨境交易等业务。

关于此次配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中信证券在预案中表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求以及监管要求,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在现有监管政策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趋严的背景下,公司需要保持与资产规模相匹配的长期资本,以持续满足监管需要。

中信证券2020年业绩快报显示,去年,中信证券营业收入为543.48亿元,同比增长25.9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97亿元,同比增长21.82%。

据此前公告,2020年1-9月,中信证券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0.27亿元,减少利润总额人民币50.27亿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37.72亿元。中信证券前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超过中信证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据投资时报,2017年末至2019年末和2020年上半年末,中信证券母公司风险覆盖率分别为166.31%、183.92%、166.90%、154.85%;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290.32%、247.92%、151.15%、135.33%;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122.03%、156.16%、123.95%、123.16%。中信证券母公司风险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这三项风险控制指标近两年皆持续趋近100%的下限,尤其是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这两项指标,离100%的下限更近。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净资本由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构成。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其中,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记者韩艺嘉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