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煤矿安全整治 上半年全国煤矿形势稳定

今年以来,国家煤矿安监局围绕强化煤矿安全整治等五大重点发力,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了国家能源安全。

据介绍,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56起、死亡81人,同比分别下降26.3%和41.3%;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51.1%,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截至目前,全国复工复产煤矿2832处,产能41.0亿吨/年、占全国生产建设煤矿总产能的93.7%,同比超过去年产能,能够保障煤炭供给。

强化煤矿安全整治。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国家煤监局局机关派出11个检查组,开展了2轮明查暗访。全国两会期间,煤监系统共派出检查组230个,检查煤矿712矿次,查处问题隐患5636条。二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和“开小灶”。对8个地区和3家企业派出工作组“开小灶”,组织6个督导组进行4轮督导检查。三是组织异地监察执法。对山西晋中等7个重点地区和煤矿企业开展异地监察执法,检查煤矿72处,查处隐患956条。

狠抓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超前治理。一是扎实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共开展集体学习(培训班)20751次(个)、网络新媒体学习31623次,学习培训人数300万人次。二是开展“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截至5月底,全国煤监系统共监察煤矿2620处,查处一般隐患34296条、重大隐患234条。三是强化冲击地压源头治理。印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试行)》,组织8期、对10省17处冲击地压矿井开展专家网络咨询活动,与中国地震局建立冲击地压矿井相关地震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等,发布汛期安全预警信息16次,受众近26.4万人次。五是对两类灾害严重矿井重新核定产能。六是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制定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实行分区分类分级精准执法。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监察。协调推进“互联网+监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联网接入煤矿2565处、联网接入率占生产矿井的90%,有13个省实现了煤矿全部联网。截至6月底,开展远程监察执法521矿次,查出隐患1914项。三是监察执法力度同比增加。上半年,煤监机构共监察煤矿8016矿次,完成全年计划的54.4%,同比增加558矿次;查处重大隐患445条,同比增加111条。

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一是加快推动智能化建设。目前全国煤矿智能化工作面达275个,机器人应用达11种。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四是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指导督促各地区制定实施煤矿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坚持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国家煤监局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煤矿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了《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手册(矿山事故分册)》等;对今年以来发生的5起较大事故,及时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成功指导救援8名被困人员;组织对去年25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分析事故情况及重大风险,建立《煤监系统内部反思制度》。

下半年,国家煤监局将继续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煤矿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制定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智能化建设,不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