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 宝龙地产子公司兰溪龙瑞违法遭罚

近日,兰溪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龙瑞地产”)因存在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遭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查询发现,兰溪龙瑞地产为宝龙地产(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地产”)旗下子公司。

兰溪龙瑞地产主要违法事实如下: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5月13日上午,被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查获,兰溪龙瑞地产未按规定将在单位工作人员陈某的信息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对兰溪龙瑞地产作出上述处罚。该规定如下: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100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

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兰公(兰)行罚决字[2020]01559号。

据报道,2016年开始施行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中,对流动人口、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等社会责任主体在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工作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未按规定实施报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限期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但仍有流动人口及用人单位抱着侥幸心理不及时办理登记上报,等到“吃”了罚单才追悔莫及。

兰溪龙瑞地产成立于2019年10月18日,为宝龙地产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上海振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1000万元。上海振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宝龙地产旗下子公司。

官网显示,宝龙集团于1990年在澳门成立,截至目前,宝龙集团总资产超千亿,有万余名员工活跃在海内外200多家公司。宝龙地产自2003年起专注开发运营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2009年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HK.1238)。目前已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经济区、海西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及中西部地区的超40个城市打造了超130个物业项目。(记者 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