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材料信息及修订情况 奇德新材披露落实函的回复

近日,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在深交所披露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在回复中,公开了奇德新材历次申报材料存在27处信息和数据错误修订情况。

奇德新材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10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奇德新材拟募集资金3.26亿元,分别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奇德新材的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文斌、杨娜。

深交所要求保荐人东莞证券、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说明是否已完整披露历次申报材料的信息和数据错误修订情况及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的影响,并说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能否确保此次发行上市申请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奇德新材在回复中表示,为避免出现信息披露错误,切实提高申报文件质量,奇德新材会同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律师对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和反思,逐项核对相关修订内容,仔细检查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对修订的内容进行了楷体加粗修改,并针对信息修订事项提交了《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修改说明》。在发现相关信息和数据错误情况后,保荐人组织召开项目组成员、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会议,对相关信息更正事项进行内部批评和总结,同时,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历次申报文件进行认真复核,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针对申报文件信息披露更正事项,保荐人东莞证券对项目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取消评优资格,责令项目组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做好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交叉复核工作,要求项目组成员加强对创业板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项目执业质量,并组织专人对相关数据及表述进行复核,并从工作方式上予以优化和完善。同时,保荐人东莞证券重申了质控、内核制度的相关要求,并拟定了《关于提高投行项目承做质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强化了申报材料的内部审核要求及申报文件的内控措施。

据中国经济网统计,东莞证券年内共保荐过会7单IPO,其中3单为创业板项目,4单为科创板项目。

创业板项目中,7月16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7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30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科创板项目中,7月31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0日,东莞证券保荐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16日,东莞证券保荐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4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