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大幅下滑 圣泉集团子公司经营不佳
因主要产品售价下降,圣泉集团收入有所减少。同时,费用支出的增加也进一步削减了其利润空间。
成立多年来,一直欲登陆资本市场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圣泉集团),日前开启了第五次IPO之路。
公开资料显示,圣泉集团主营树脂及新材料、大健康、生物质和生物医药,是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企业。2014年7月该公司挂牌新三板,而在登陆新三板前后,其曾多次IPO,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功。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IPO递交招股书前夕,圣泉集团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解除了上市辅导服务。目前,其上市辅导机构已更换为长城证券。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该公司招股书注意到,近年来圣泉集团业绩增速下滑,旗下众多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并且多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产品也因涉嫌虚假宣传被曝光和处罚,这使得公司形象大打折扣,令其上市前景蒙上一层阴影。
业绩大幅下滑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圣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8.82亿元,同比下降4.96%,净利润达到4.70亿元,同比下降8.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亿元,同比下降9.93%。
对于2019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圣泉集团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主要因公司产品售价根据原材料价格的下降而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下调,售价下调幅度超过销售数量增长的影响。
《投资时报》研究员发现,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为圣泉集团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至2019年(下称报告期),相关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84%、91.22%和91.57%,其中主推产品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5%、66.35%和64.03%。
正是这项主推产品的收入下降,导致圣泉集团业绩走低。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该公司呋喃树脂产品收入较2018年度减少2.73亿元,降幅达22.12%。而据数据显示,该产品2019年销量较2018年增加2111.10吨,由此产生了3019.77万元收入,但由于单价较上年下降3430.82元/吨,降幅达到23.98%,因此该产品产生的利润也就此减少3.03亿元。
降价产品还不仅仅是呋喃树脂,《投资时报》研究员发现,圣泉集团酚醛树脂产品、冷芯盒树脂产品、环氧树脂产品的单价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达到12.28%、14.32%、5.24%,而酚醛树脂的单价下滑也直接导致由该产品产生的收入同比减少5325.00万元,降幅达到1.89%。
收入下降的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长亦导致公司净利润的下降。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圣泉集团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达到4.59亿元、2.4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到14.85%、12.21%,圣泉集团解释称,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和管理需求提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服务咨询费等支出有所增长。
子公司经营不佳
不仅是母公司业绩面临困境,圣泉集团旗下诸多子公司近况同样不佳。
据该公司招股书描述,圣泉集团目前有各级控股子公司45家,分布在山东、吉林、广东、内蒙古、四川、黑龙江、辽宁、新疆、浙江、安徽及境外多地区。2019年,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有21家处于亏损状态。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32家境内控股公司中,5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酚醛树脂、环氧树脂及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5家控股子公司从事铸造造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4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他18家控股子公司主要在环保、医药、电池、能源、融资租赁、服装、软件开发、贸易等领域,业务相对较为分散。
同时,圣泉集团也在招股书中表示,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除合成树脂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之外,还涉及医药健康、能源、软件、贸易等业务领域,如果内部管理不善或行业市场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出现部分子公司持续亏损的经营风险。
而此前,圣泉集团旗下子公司还曾因“虚假宣传”被处以行政处罚。
2019年5月,团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圣泉集团旗下中大药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标注有中大药业名称和联系方式的印刷品资料上使用了“独家、无毒副作用”等绝对化、明示自己产品优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产品的表述用语,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认定其违反了修订前的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屡遭环保处罚
尽管圣泉集团在招股书中一再强调,公司高度重视绿色生产,并在2017年被评为国家第一批“绿色工厂”。但报告期内,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仍存在因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而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
2017年12月18日,济南市章丘区环保局向其子公司圣泉陶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环保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进行的现场监察发现,圣泉陶瓷泡沫预处理车间筛分工段未配套收尘处理设施;冒口烘干炉未配套安装VOCs烟气处理设施,车间内有刺激性气味,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处以责令整改以及罚款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17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圣泉集团旗下子公司兴泉能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兴泉能源玉米芯料场进行的装卸作业,现场扬尘较为严重,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同样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因而对其处以责令整改以及罚款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除了招股书披露的两起环保处罚案例,其在2017年之前,亦多次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
2016年11月份,山东省政府通报了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公布了包括济南玉泉生物质发电、圣泉集团、齐鲁天和惠世等存在不同环境问题的典型企业案例。圣泉集团存在的问题是危险废物贮存库无法达到防雨、防风的基本要求,危险废物标识不全。
2015年9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通报了当年8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因固废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被通报处理。针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章丘市环保局已责令产生未规范处置危废污泥和一般固废的10万吨秸秆生物化工、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停产,并分别依高限处以罚款10万元。
圣泉集团亦在招股书中表示,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三废”污染物排放量将会相应增加,其仍然存在因制度执行、业务操作或因意外等情况而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并因此导致环保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者因被要求整改而限产、停产。若出现相关情况可能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