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回复创业板IPO问询 涉及股份变动等问题
5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回复创业板IPO问询,共涉及到重大诉讼、股份变动、同业竞争、经营合法合规性等28个问题。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凡拓数创存在凡拓数创诉枣庄供排水总公司合同纠纷案、国艺天成诉凡拓数创合同纠纷案两项重大诉讼。
因此创业板上市委要求凡拓数创补充披露凡拓数创诉枣庄供排水总公司合同纠纷案、国艺天成诉凡拓数创合同纠纷案的最新进展。
凡拓数创回复表示: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1、公司诉枣庄市薛城区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合同纠纷案”中补充披露如下:
2020年3月2日,公司将枣庄市薛城区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晟润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供水公司”)作为被告,向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枣庄供水公司向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249.86万元以及违约金;2)判令枣庄供水公司承包公司支出的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3)判令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公司诉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与枣庄供水公司签订了《薛城区污水处理厂展示中心项目承包合同》,由公司负责枣庄供水公司的展馆搭建等工作。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完成了合同工作,但枣庄供水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构成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6月16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鲁0403民初679号),判决如下:1)枣庄供水公司向公司支付工程款219.86万元;2)枣庄供水公司向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3.00万元;3)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7月23日,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4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鲁04民终3217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为终审判决。
该案一审判决已自上述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即枣庄供水公司应向公司支付工程款219.86万元及向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3.00万元。
国艺天成诉公司合同纠纷案的最新进展以及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2.76万元的具体计算依据。
(二)国艺天成诉凡拓数创合同纠纷案的最新进展
凡拓数创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2、国艺天成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公司合同纠纷案”之“(1)案件进展”中补充披露如下:
国艺天成诉公司合同纠纷案已于2020年12月15日及2021年3月15日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并于2021年3月23日进行现场开庭,各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该案争议焦点为沈阳万科首府未来城项目的增量工程及减量工程造价的计算,鉴于庭审中无法就该等事实予以确认,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已指定辽宁正大司法鉴定中心对增量工程及减量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待鉴定完成后,本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辽宁正大司法鉴定中心尚未完成鉴定工作,该案仍处于一审审理过程中。
同时,创业板上市委要求凡拓数创补充披露凡拓数创计提预计负债32.76万元的具体计算依据。
凡拓数创回复表示:
凡拓数创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2、(2)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计算依据”中补充披露如下:根据公司与国艺天成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艺天成)签定的《万科首府未来城•智慧展厅精装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518.24万元。
公司根据国艺天成确认的《装修工程进度确认表》确认了95%的应付账款,当沈阳万科首府未来城项目整体验收交付业主时凡拓数创对剩余的5%确认了应付账款,期间凡拓数创累计支付国艺天成工程款38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138.24万元。
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及预算人员对该项目的增项、减项工程以市场价为参考计算,预计工程整体造价应小于551.00万元。公司按计算后的工程造价551.00万元与合同价款518.24万元的差额计提预计负债32.76万元。
根据经办律师出具的说明,公司欠付工程款项(不含利息)不超过171.00万元,公司及经办律师将以此为应诉目标。(R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