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柒螺蛳粉吃出烟头?业内人士:可能性低
自动化工厂出现“异物”的可能性
近年来,食品安全新闻中对于预包装食品在饮食过程中出现异物的问题屡见不鲜且颇具争议。李子柒螺蛳粉是近年热门的预包装食品,近日有消费者发微博称在李子柒螺蛳粉中吃出烟头,而同行称可能性极低。
“要是按照这个销售规模,它生产过程中出现卫生问题的可能性太小了。”王浩(化名)这样说道,“正常一个规模化食品生产车间就不太可能存在生产过程中抽烟行为,或者有烟头出现的机会。”王浩对于机械化食品工厂出现异物可能性判定极低。
记者就“食品生产行业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咨询,王浩说:“食品加工行业的工人作业的最基础要求就是更换工作服,洗手消毒,防止污染食品。所有的二次接触前的消毒是烂熟于心的行业规则。“
即便是普通食品加工厂对于《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执行都是首要的,何况是自动化生产的工厂。《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其中包含的质量标准基础项既是细菌及其他生物指标,在执行这个标准的前提下,出现烟头的可能性的确不大。
判定异物产生是否故意的难点
在现实生活中,菜饭等主辅食中不慎混入极少数小砂粒、毛发等异物的情况时有发生,理论上工厂全自动化生产的食品,也有机器的碎屑等杂质混入食品中的微小可能性,如采用吊线法生产的结晶冰糖,难免会有棉线等杂质的残留。
此种情况下,混入的异物并非有意掺入,非食用者难以发现,其与在违反主观意愿方面,恶意掺假掺杂情形有着本质差别。前者目的是为了减少损耗或降低成本从而赚取更多利润,而后者多数并非主观故意,更谈不上以此牟利。
判定“混有异物”的不确定性
在《食品安全法》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何为异物”?人们通常认为饭菜中混有蝇虫、砂粒等明显属于异物,而水果罐头里混入的少量籽粒或皮、蒂,冰糖中的微量棉线是否也应该定义为“异物”?
从人们的生活角度出发,“异物”应该指非加工工艺必须、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非食用物质,如果是可食用物质或是工艺必须但能够被消费者肉眼识别的,应该有别于“异物”对待。
此外,如上述事件,往往这类事件的责任判定都很难在第一时间做出肯定答案,特别是对于此类预包装食品,往往双方都各执一词。当消费者发现异物多在食用过程中,此时的食品已经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其商品的形态已经发生改变,例如煮熟的方便面中发现头发,快吃完的饭菜中发现虫子等等,这类型的异物情况就很难判定是原食物中所含,还是消费者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无意或有意混入的,举证较为困难。
品牌的本质是消费者心智,在今天的竞争环境下,无论是品牌还是消费者本身,都应该维系相互信任,放弃短期的利益,为各自的长远发展坚守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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