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夺回“货拉拉”商标权,鱼爪网带您走近事件始末

互联网领域业态纷杂,知识产权成为最易引起官司的事项。最近,在经历长达五年的诉讼纷争之后,货拉拉终于“名正言顺”地将“货拉拉”第 39 类货运相关服务商标收入囊中。

这个商标纠纷涉事双方包括石家庄尼沃复合材料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尼沃公司”)以及全民快递有限公司(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企业,以下合称“货拉拉公司”)。

货拉拉是一家互联网物流商城,提供同城 / 跨城货运服务,涵盖从面包车到 13 米货车多种车型,用户一键呼叫,司机实时抢单;据天眼查显示,尼沃公司成立于 2012 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玻璃钢制品的设计、安装与销售等。

这两家经营范围看起来毫无交集的企业,却因“货拉拉”商标对簿公堂。

货拉拉公司于 2013 年成立,2014 年进入内地市场,并提交了“货拉拉”第 42 类科技科学类的商标注册申请,2015 年成功获准注册。2015 年 1 月 3 日,货拉拉公司获得 1000 万美元首轮融资,而一天后,尼沃公司即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 39 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次年 3 月 22 日,尼沃公司再次提交“货啦啦”在第 39 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2016 年 4 月 14 日,货拉拉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 39 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

就这样,货拉拉开始了一场商标权“争夺战”。回忆起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货拉拉的法务工作人员表示:相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官司,直接向尼沃公司购买商标可能跟简单直接一些,但这样等于向恶意抢注行为妥协,这是货拉拉公司选择坚持以法律形式维护自身商标权的原因。

货拉拉的经历,也为互联网及其他行业的企业主敲响了警钟。注册商标要趁早,否则遇上抢注的情况将令企业蒙受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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