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雀网解析多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随着电商下沉市场的不断开辟,近年来农村电商成为国家与社会关注的焦点。电子商务进农村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工程,从互联网电商发展角度,不仅为商家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市场,也推动了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
因此,为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最近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一起公布了《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其中究竟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呢?江雀这就来为你分析一下。
在该文件中,明确提出将继续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撬动广泛的社会资本,齐心协力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向给予支持:
(一)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农副、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从加工、包装、营销等方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便民综合服务能力,为居民生活增添便利。
(二)关于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邮政、快递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实现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配送,从整体上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加强物流站点的建设,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关于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转型升级,鼓励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因地制宜打造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加强电商相关实操既能培训并跟踪提高就业转化率,打造电商致富标杆。
同时,为了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顺利落地,文件也对各地的工作从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省加强对综合示范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资金、人才等配套措施,配合推进政策的落地。
(二)规定省级主管部门为该省份综合示范的第一责任主体,示范县是综合示范的直接责任主体,以健全的责任机制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强化工作指导,建立日常的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强化事前事中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电商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的举报监督机制;督促示范县及时公开方案、项目信息;敦促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
(五)要求各地善于利用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和群众的积极参与。同时侧重于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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