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行动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遏制城市燃气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淳安县住建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行动。

一是全面自查。县住建局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开展燃气管网、液化气储罐、地下空洞检测、身份证实名制销售以及“二维码”信息化管理等自查摸底工作。

二是重拳整治。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地下作业情况的排查,进一步强化住建、城管、规资、水务、燃气、电力、弱电等部门联动,对未经审批、违规开挖道路以及不按要求实施开挖的,严格执法、从重处罚。

三是举一反三。落实责任清单、设施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无遗漏、无死角。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摸排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整改,全力化解安全隐患。

6月15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海波,副县长余飞率相关单位赴现场检查阳光路道路大中修工程地下管线保护情况,及斋上液化气储配站、胜嘉利天然气气化站、淳安杭燃气化站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燃气储配站、管道的巡护和检查,要从运输、管网巡检、入户安检等方面开展自检自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