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 促善治 求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对接会 孙贤龙讲话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对接会,围绕《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和《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的起草、修改等工作与各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讲话,市领导施根宝、喻运鑫、胡国荣、张宏亮、夏坚定分别参加。

太湖溇港保护立法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立法空白、丰富完善了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有利于进一步传承、弘扬和保护太湖溇港文化。养犬管理规定不仅补充了上位法规定的空白领域,更具有“小、快、灵”的立法特性,符合湖州实际需求。

孙贤龙指出,前期,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人大相关委室高度重视两部法规起草工作,举措扎实,成果显著,为下阶段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立法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群言群语”提炼为“法言法语”,把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基层治理的宝贵经验转化为法律规范。要突出可操作性,坚持好用管用、务实有效,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确保立出高质量地方法规,实现以良法促善治。要加强宣传阐释,讲好立法故事,推动法规落地生效。

针对太湖溇港保护立法工作,孙贤龙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立好这部法规对传承先人智慧和勤劳品质、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意义,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与现实有机融合,全面摸清底数,完善配套措施,凸显水乡文化,彰显地方特色。

针对养犬管理立法工作,孙贤龙强调,制定一部良法是依法依规开展养犬管理工作的前提。下一步,要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强化文明、和谐价值导向,实现依法处理和矛盾化解相协调;要严格遵循与上位法不抵触原则,厘清法理关系、逻辑关系,细化法规各项内容,为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法律遵循。(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