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突出“三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

近年来,我县切实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治理农业农村污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组织农业农村、发改部门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推进农业产业准入规范化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内严禁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

二是严管农村生态环境。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工作,按照全县终端设施清单按比例确定抽测范围,对COD、氨氮、总磷等六个因子进行检测分析。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改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将环保触角延伸至社区,积极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责任体系,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鼓励公众监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

三是严格督察考核制度。结合我县高标准推进整洁村庄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力做好渔农村乡镇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联合县整洁村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创城工作与整洁村庄专项行动进行双结合,加大督查力度,实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简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所属乡镇及村,对于问题严重的,通过通告、曝光、约谈等形式要求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