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又一共同审批事项实行联报联批机制

为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移动办”,区民政局和区教育局对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实施共同审批的事项,将全面实行联报联批机制。

区审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和非营利性学校正式设立事项联报联批”,改革前由申请单位二次分别申报的模式,现由“无差别受理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材料及流程,在具备事项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非营利性学校正式设立”二个事项一并申报,由窗口统一收件,后台统一审批,发证窗口统一出证。

据悉,两事项实施联报联批机制以后,审批时效即时办结,提供资料缩减到原先的30%,办事效率提升70%。(童志辉 邵伊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