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安全 共筑健康生活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7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307批次,合格298批次,合格率97.07%;定性抽检4116批次,合格4116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林下食用林产品、林下生产要素投入品、畜禽产品、蔬菜、水果等5类产品共102批次,合格102批次。食品生产环节抽检饮料、水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蛋制品等9类食品共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意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平西段505号)生产的1批次兰花豆酸价不合格。餐饮服务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等5类食品共140批次,合格13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塘栖镇景绣餐饮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嘉凯成商业中心3幢3-5号、3-6号、3-7号、3-8号,1幢1-20号)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不合格;崇贤街道九笼餐饮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塘康路亿荟城15-11、15-12、15-13号)2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崇贤街道王财芝快餐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四维村独山新苑商铺15号)的2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崇杭路分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亿荟城7号楼1楼1008、1009商铺)1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崇贤街道衢福楼餐饮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亿荟城6号楼6-109)的2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环节抽检各类产品41批次,合格41批次。餐饮具集中消毒环节抽检餐饮具3批次,合格3批次。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1501批次,合格1501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2615批次,合格2615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样482批次,蔬菜2133批次。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酸价是反映食品中油脂酸败程度的指标,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二)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三)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台风、强降雨等天气多发,容易引发积水和洪涝灾害。同时,气温高,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烂,容易引发肠道不适、肠胃疾病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是食材饮水要安全。汛期容易容易发生食物霉变、水和食物被污染等情况。为此,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注意:不要用被水淹没、浸泡或已经发霉变质的谷物或其他食物原料加工、生产、制作食品。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加工或食用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鸡、鸭、猪、牛等畜禽动物肉品,不要食用因洪灾导致死亡的水产品。注意饮用水卫生,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 ( 桶 ) 装饮用水。

二是加工储存要规范。汛期高温、高湿,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储存造成食物腐烂变质。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黏、发霉等,应及时处理,不要食用。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生食动物性食物,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

三是环境卫生要保障。饭前便后、接触过洪水后要洗手。切配的刀、板和盛装熟食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滚开的水或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洪涝灾害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孽生,保证环境清洁卫生;要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减少食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