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日前,区委书记、区长徐强主持召开海曙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精品路线”“特色街区”“亮点工程”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精特亮”创建工作是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最富活力、最有品位、最具温度、最为均衡的城区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也是工作争先创优进位的重要赛道。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统筹谋划、凝心聚力,按照既定分工,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项目谋划、督导和考核工作;要科学布局、动态管理,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构建滚动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有序申报;要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对照创建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配,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形成全区干部群众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强大合力。

会议审议《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6月—2024年6月)》(送审稿)。

会议指出,统筹实施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所在,也是海曙未来发展的潜力和机遇所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区域治理能力,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实施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的信心和决心,努力实现工业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要体现高效率,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工作落地落实;要突出高水平,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支持本地企业增资扩产、转型升级,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要确保高质量,深入推进招商选资行动,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杜绝形成新的低效、闲置用地。

会议审议《宁波市海曙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

会议强调,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