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赴我县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一行赴我县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王立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建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应校军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来到跃龙街道杜鹃山妙相寺国家级登山步道周边,实地检查并听取了重点景观松林保护、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等情况。据悉,为切实保护杜鹃山区域景观松林资源,2006年该处已被列入我县重点松林保护区范围,并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通过多年的科学治理,目前该区域内松林长势良好,松树郁郁葱葱,环境优美,基本无疫情发生,是城区居民登山健身休闲、亲近自然的主要去处。在杜鹃山,检查组还观阅了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展板、宣传手册及松墨天牛诱捕器。

座谈会上,王立志汇报了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工作情况,应校军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作交流发言,县、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与意见。

王建康对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表示了肯定,他指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需要有人管、有钱治、有法防,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切切实实压实防治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完善健全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体系,同时要强化工作和保障力度,加强防控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坚持科学防治,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切实形成合力,强化“除”,严格“管”,着力“防”,严密织牢松材线虫病防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