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乡切实做好开捕前渔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9月16日开捕在即,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海洋渔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具体要求,统筹做好开捕前渔船疫情防控工作,黄龙乡按照当前渔船实际,多措并举,做好渔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制定方案,安排分工。

第一时间邀请乡党政领导、各村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专题会议征询意见,商讨并制定详细的黄龙乡渔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由乡渔业服务中心和渔船点验中心配合乡渔农办落实渔船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核实待出海渔船船上所有人员“两证”(船员证、身份证)、“二码”(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情况,严防证件、体温情况异常船员随船出海。

加强力度,做好宣传。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渔船防控,黄龙乡通过微信平台、农民信箱平台、黄龙各村船管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渔船按要求配备测温仪(枪)、防护口罩、手套、清洁消毒等防疫物资,经常进行舱室通风和清洁消毒;要求所有船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出海船员接种率100%;排查船员是否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严禁招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船员;出海前,渔船老大要安排对所有上船船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不随意搭载其他人员,外出作业期间不得于外籍轮船靠泊,不与外籍人员接触。

登船检查,落实防控。

为做好渔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黄龙乡专门安排人员进行登船检查,对船上的船员进行了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要求渔船老大做好疫情防控,在海上航行作业期间,动态记录船上人员健康状况、与船外人员接触等情况,要求在船上人员健康状况发生异常、密切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船舶或人员时,或者经停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港口时第一时间向渔业服务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