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高无房家庭购房门槛:需2年无房、连缴12月城镇社保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的通知》明确,无房家庭须在原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条件下,增加两条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