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城投平台或受负面影响
新华财经北京6月7日电(王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业内人士表示,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大重要内容。这将有利于提升每年财政预算的准确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各地方财力的透明度。此前,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完成划转之后,将更好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不过,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经此变动,对强烈依赖政府或者政府财力的城投债,或将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部分地方政府收支结构存在紧平衡的状况下,后续可能触发城投债的风险点。
据悉,从城投平台诞生以来,其与地方土地市场的绑定就较为紧密。为进一步规范城投参与土地市场,2016年2月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明确剥离城投平台土地储备职能;2017年5月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则明确提出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注入城投平台;此后城投参与土地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
广发证券刘郁认为,出让金征收方式的调整,主要冲击城投非市场化拿地。2016年相关政策规范了城投参与土地市场之后,城投不能再承担土储职能,政府也不能向城投划拨注入经营性地块。而地方政府为满足融资需求,做大平台可质押资产,逐渐衍生出一种新模式,即地方政府通过返还城投一级招拍挂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向城投平台注入资产。该种模式在更换了“收银员”之后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而兴证固收研报称,目前主要的改变在于征收流程更为严谨化,对于最后的资金流向和管理范围依然没有变化。不过,考虑到城投债定位对于地方土地资产的依仗程度,土地政策的明确化将使得城投的资产项目更为清晰,部分资产虚高的城投主体可能面临资产规模调整、负债被动提升而造成的定价调整,需要投资者关注。
该机构数据还显示,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依然偏好高主体评级的产业债,从上周低于估值成交的城投债地区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江苏、重庆、安徽等地区,其中投资者对城投债下沉信用资质更多集中在重庆、浙江、湖南等地区。分行政级别来看,上周投资者对城投债的低估值成交更多集中在地级市、区县级/县级市和园区平台。
此外,刘郁表示,从地级市情况来看,城投拿地比例偏高的地级市集中在各省城投债务偏重或城投债务近三年上升速度偏快的地方,与“城投拿地-政府返还-城投融资”的逻辑链条相吻合。这些区域可能受本次新规的负向影响更大一些。
针对区域城投拿地比例的数据,该机构表示,从省份来看,江西省2018-2020城投拿地比例最高,达到了20%,其余依次为山东(17%)、湖南(17%)、重庆(16%)、湖北(16%)、四川(16%)、江苏(16%)、贵州(14%)、陕西(13%)、安徽(12%)、河南(11%)、福建(8%)、天津(8%)、浙江(7%)、山西(6%)、河北(6%)。
刘郁进一步称,后续关注7月1日四项非税收入开始改征试点的省份,是否采取一致的征收流程、模式,各试点地方政府是否对本地的征收流程、模式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