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严把疫情传播关口 强化冷链食品监管

为切实防控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大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力度,全面推广“湘冷链”追溯系统的注册应用,推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监管人员现场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湘冷链”完成用户注册,使用“湘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数据。目前,全市已有248家市场主体在“湘冷链”平台完成注册,实现了冷库、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进口水果店的全覆盖。已有595笔入库信息,27.89吨进口冷链食品在“湘冷链”平台完成入库。

发放《致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告知书》,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签订《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承诺书》。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健全购销台账;要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产品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销售”;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冷链食品相关核酸检测。

督促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从业人员戴口罩、着专用工作服、戴工作手套。组织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格防控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经常组织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做到“人防”与“物防”同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