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遭拒 法援暖心维权

“实在是太感谢了,我是一个外地来长务工人员,一年多来我自己东跑西跑始终没有个结果,还是国家法律援助的政策好,帮我们弱势群体顺利维权!”2021年8月6日,群众符某某手持锦旗,面露喜色,专程从外地来到开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赠送锦旗,并对工作人员和律师表示感谢。

符某某于2018年4月20日入职长沙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重型半挂牵引车危化品运输工作。2019年12月13日,在一次运输后帮助卸货时,符某某左手中指不慎被钢丝绳勒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中指远节部分缺损伤。符某某住院17天后出院回家休养,期间公司支付了医疗费。2020年3月17日,符某某回到公司继续上班。就手指受伤赔偿事宜,公司安排符某某去做伤残鉴定,并表示如构成伤残,公司将给予赔偿;如不构成伤残,公司不会赔偿。2020年4月24日,湖南省文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为符某某不构成伤残。

由于符某某未构成伤残,且三个月没有上班,公司只同意支付两个半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全部赔偿费用。符某某不服,遂于2020年7月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同年8月1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所受伤害为工伤,2020年8月15日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十级。

公司得知符某某去申请了工伤认定,认为符某某要和公司打官司,所以从2020年7月8日起就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任务。符某某问公司负责人,答复是:“你什么时候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就什么时候安排你事做,符某某多次交涉无果。2021年3月1日,受伤后一年多维权无果的符某某找到了开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自己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符某某为农民工,且所维权事由为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后,立即启动农民工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开福区法律援助律师刘建军为符某某代理此案。刘建军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符某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已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拾级。符某某因工负伤,依法应当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不仅不为符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而且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查明事实、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刘建军律师向开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2021年4月28日,开福区仲裁委依法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刘建军律师从情、理、法阐述代理意见,最终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符某某十万元作为赔偿,符某某长达一年半的维权之路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