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依法调解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近期,汝城县司法行政系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努力帮群众和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汝城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朱某平夫妻骑摩托车经过郴州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青华府”项目外墙通村道路时,因公司广告墙布部分脱落意外遮挡了摩托车,造成朱某平夫妻受伤倒地住院。数天后朱某平夫妻治愈出院,就相关民事补偿事宜双方进行了协商,朱某平夫妻以企业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其夫妻两人人身损害以及为怀孕胎儿担忧事宜,要求企业一次性赔偿5万元。因分歧较大双方协商未果后,朱某芳的亲友数次到企业静坐,期间村委多次出面调解未果后上报卢阳镇调委会。调解员耐心细致倾听双方诉求,围绕赔偿合理性与赔偿金额,巧用“背靠背”法和“列清单”说数字调解方法,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企业一次性赔偿朱某平夫妻12800元整达成谅解协议书,履行到位后,企业代表与当事人夫妻由衷地说道:“人民调解,解了我们急难愁盼的问题。为你们的工作点赞!”

汝城县某公司因暴雨,养猪场排出的污水过大,水渠未清理干净导致泄洪能力不足,污水冲出水渠与雨水混合,漫灌到马桥镇冲头村农户的姜田、渔田里,导致十余亩田受到影响。马桥镇调委员会及时受理此案,并派出调解员会同村干部及时与该公司主管人到现场核实灾情并现场协商赔偿事宜,因受损面积过大,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过高,农户情绪激动,要求养猪场马上停产,立刻搬走,不然就要电话投诉到市环保局。调解员耐心做思想工作,几位当事人情绪稍微稳定,口气也稍微温和之后,采取分散与集中的办法,经过几个回合的思想交流,农户开始放宽心,作出了让步。调委会找准整个案件的主要矛盾并以此为突破口,缓和了公司和农户的关系。调解结果既让农户满意,又不影响公司经营的开展,在调解过程中解决了双方利益冲突,综合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使得矛盾纠纷能够顺利化解。

土桥镇永安村村民袁某将自家菜园出租给李某开石材厂,并签订了期限为10年的租赁合同。之后李某因未履行合同,不愿意支付租赁租金。收到群众诉求后,土桥司法所积极介入,主动掌握双方当事人动态,做好稳控工作,共同商讨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既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又及时化解了涉企矛盾纠纷,大力优化了营商环境,

将这起合同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人民调解为人民”以上这样暖心的调解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汝城县司法行政系统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调解,化纠纷、解民忧,保稳定、促发展,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汝城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