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组织开展《医保基金条例》培训活动

近日,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对县医保局、医保经办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负责人共计100多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培训会上,医保局工作人员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国家医保局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学习。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民生保障理念,认真执行落实《医保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