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8月6日,拜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繁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军、文凌宇、于德双、梁自华和全体常委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世锋,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云飞、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以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繁久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拜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拜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世锋作了关于张立军等任免职的提请;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凌宇作了关于钟健等任职的提请;

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云飞作了关于刘伟等任职的提请;

拟任职干部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拜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钟健代理拜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拜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赵阿水代理拜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繁久为新任职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通过任命的新任职干部到宣誓台前,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

孟繁久指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全县经济保持了稳中求进良好发展态势。

孟繁久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强化目标意识,确保完成全年任务。要坚持项目攻坚,增强经济发展实效。要坚持城乡统筹,优化县域发展基础。要坚持民生为本,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孟繁久指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落实人代会通过的的预算决议要求,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为顺利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孟繁久强调,要努力培植财源。要严格预算管理。要加强预算内资金争取。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省财政厅已下达债券资金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

会上,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

孟繁久指出,近年来,我县不断拓展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思路,资产管理制度和体系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国有企业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

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孟繁久强调,要建立健全县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要强化部门协调,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大资产监管力度。

会上,审议通过了《拜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