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压实 亿丰洁净保荐人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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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下,投行业务成为监管的重点区域。4月24日,新疆证监局向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丰洁净”)推荐挂牌项目小组负责人郑玥祥下发警示函。警示函显示,郑玥祥在宏源证券任职期间,作为亿丰洁净推荐挂牌项目小组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2014年1月至7月前五名主要供应商情况尽调程序履行不到位、核查不充分。
查阅亿丰洁净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发现,该说明书签发于2014年10月13日。郑玥祥作为项目小组负责人,在“主办券商声明”一栏进行了签名,表示“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证协信息显示,郑玥祥2012年取得保代资格,2016年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离职并加入国金证券,目前在国金证券正常执业。值得一提的是,亿丰洁净已摘牌。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3年、2014年1至7月,亿丰洁净分别实现净利润47.76万元和153.8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和0.25元。但2017年10月,亿丰洁净爆发重大风险,资金周转紧张并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公司账户于2017年9月28日被冻结。亿丰洁净自2017年8月开始未发放员工工资,自2017年12月下旬开始停止生产经营。2017年度,公司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并因此变更为ST亿丰,公司实际控制人等还涉及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此后ST亿丰再未编制年报,最终于2022年3月被股转系统摘牌。
但新疆证监局仍然对郑玥祥在上个东家10年前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处罚,指出其对亿丰洁净执业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下称《非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非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近年来,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监管不断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投行成为受警示和处罚重灾区。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收到警示函的有招商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华安证券、中天国富证券等,被责令改正的有国泰君安、联储证券、民生证券、东莞证券,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有安信证券、华龙证券、国融证券。华金证券因违规问题严重,于去年11月被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着力加强投行管控。
此外,申万宏源此前常被处罚。2022年12月16日,证监会对申万宏源保代杨晓、张仕源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的决定,因其保荐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2022年3月22日,上海证监局网站发布对申万宏源证券的《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申万宏源证券因为投顾业务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同时被处罚的还有3名业务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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