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举动暖了老退役军人的心”抚宁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7月26日上午,一位老人手中拿着一面锦旗,走进了抚宁区法院一楼的接待室……

老人名叫王某吉,是一名退役军人,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人。据老人所述,自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经李某志介绍,王某龙以承包旅馆资金不足为由从他手中先后三次借款共计11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李某志、王某全作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借款到期后,王某龙未按约定偿还,李某志、王某全也未履行保证义务,经多次催要未果故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李某志、王某全作为王某龙的担保人给付申请人王永吉欠款1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继纯法官带队多次调查了解情况,得知二被执行人系华侨城的工作人员,有工资可供执行的线索,火速将该二人账户予以冻结,但当时账户余额为零。近期,由于华侨城改制,部分案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执行干警王立新、贺玉阁对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排查,发现上述账户内有资金流入,立即带队赶赴开户银行将款项予以划扣,及时发还申请执行人王某吉,维护了申请人的权利,强制二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

按照“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要求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实事”的专项活动,抚宁区法院执行局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为抚宁区的经济发展积极贡献着力量。

一面写有“衷心感恩人民的好法官 全心全意为百姓办实事”的锦旗,字真意切的表达了这位退役老军人对抚宁区法院执行局工作的肯定,也鞭策着执行干警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的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