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朝龙当选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年7月2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盖朝龙当选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须报经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月23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盖朝龙在长安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作工作报告,经参会代表审议表决,该《报告》获全票通过。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四大检察”提质增效;创新社会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深化司法改革,全力夯实检察建设发展根基;强化政治引领,全力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五年来,我院在强化检察职能履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夯实自身发展基础等方面砥砺奋进,笃行致远。 

   《报告》强调,今后五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为谱写新时代长安区发展新篇章不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