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1年7月20日上午,赵县人民检察院针对12起案件召开今年第五次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以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案件当事人等参加听证会。
 
12起听证案件依序进行,王占锋副检察长作为主持人与各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一起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存在争议的问题焦点,参加听证会的侦查人员、律师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分别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从不同角度阐述观点、发表意见。
 
通过听证活动,我们充分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参会人员同意对刘某危险驾驶案、王某故意伤害案等12起案件做相对不起诉决定。
 
今后,我院将继续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促进检察公开的透明度、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