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法院对一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安次法院对一名有能力偿还借款但拒不偿还的被执行人李某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如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李某因工程施工需要,先后向张某借款共计130万元,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安次法院要求李某偿付借款本息150万元。安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张某的诉请。

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宁学猛法官先后两次进行网络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期间,委托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公积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类保险、股息红利等状况,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但因网络资金尚不能足额冻结,李某仍有使用网络资金的可能性,执行局根据实际情况,委托腾讯财付通公司所在地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查询李某名下的财付通账号和交易记录,经查询发现了自本案执行依据生效后,李某名下两个财付通账户仍有大量交易金额,初步判定李某有能力履行偿还义务,但拒不履行,安次法院以李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正在侦查当中。

安次法院将打击拒执罪作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力抓手,将涉嫌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今年以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10件,形成了威慑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