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众难事 执行干警冒雨扣车

近日,一张安次法院执行干警冒雨执行扣车的照片引发干警纷纷点赞。

在原告张某、陈某、王某和被告刘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中,法院判处刘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系老人和孩子,生活条件本身很困难,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反复做刘某思想工作,但刘某仅给付了1万元的赔偿款,后又多次电话联系仍一直拖延支付其余赔偿款。

为尽快找到刘某本人,副院长马甄红立即联系刘某租车的租赁公司,定位其租赁汽车的所在位置,确定准确位置后,与四名干警冒雨驱车前往刘某占有使用租赁汽车所停放的位置,当时车上留的电话与卷宗上刘某留的电话不同,拨打电话,无人接听,马甄红决定让董宝发、李云峰留下来负责扣车的工作,当时两人并未直接联系拖车扣押车辆,而是决定守在车辆旁边,等待从未谋面的被执行人刘某前来。雨越下越大,但是两人一直打着伞未曾离开。

同时,马甄红冒雨带领宋来宝、韩东洋两名干警迅速赶到刘某租住小区寻找其下落,敲门无人应答,经多次打电话,终于联系到刘某,因刘某不在市区,无法提供车辆钥匙,董宝发和李云峰立即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拖走扣押,直到下午3点车辆安全入库。

今年以来,安次法院执行局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克服万难,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月以来,执结案件186件,网络查控283次,冻结扣划执行款2371万余元,采取限高措施59人次,以实际行动努力实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