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法院巧用司法确认化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丰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某房地产公司,被告为一对小夫妻。被告在原告处订购了一套价值130余万元的商品房,因房贷问题被告不能履行付款义务而形成纠纷。

此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共识。但双方考虑到法律的强制效力问题,共同来到丰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出具法院调解书。诉讼服务中心薛长久法官细致地审查诉讼材料后,就此案的相关事项对原、被告进行了一次性告知。其中,对于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均不想负担,双方表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履行,不想再进一步扩大损失。薛长久法官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考虑,发挥司法确认不用缴纳案件受理费且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优势,与原、被告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沟通,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双方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之后共同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最终诉讼服务中心按照法定程序,对此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案件办理完成时早已超过下班时间,但薛长久法官心里仍成就感满满。他表示,能够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服务,恪守自己的工作职责,就是对于法官职业最大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