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平泉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制度,深入整治“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顽瘴痼疾,持续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得到落实并及时上报。

2021年上半年,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件,院领导8件,占比80%;其他人员2件,占比20%。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加大督促检査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正执法,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推动构建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