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资讯!监管出手!多公司被问责、立案 ST花王、S*ST佳通、*ST博天索赔条件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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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监管部门密集“出手”,ST花王、S*ST佳通、*ST博天先后遭监管部门问责或立案。维权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针对这些公司的维权索赔条件已经逐渐清晰。记者梳理发现,自2023年以来已有数十家上市公司、高管、实际控制人等被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或出具拟处罚的事先告知书,所涉问题多与违规占款、违规担保、收入确认、商誉减值、关联交易等事项有关。
ST花王资金占用被处罚
ST花王近日发布公告,披露证监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监管认定,ST花王2019年度报告未依法披露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占用。具体而言,证监会认为ST花王以项目备用金借款、支付供应商款项、预付供应商款项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肖国强、花王集团及利鑫进出口的账户,导致肖国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8,200万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4%。
证监会同时认定,ST花王首次披露实际控制人违规占款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记者查阅K线图发现,ST花王股价自2021年4月30日之后确实出现一波下跌,30个交易日内的跌幅达23.39%。
就以上事宜,长期代理投资者维权的王智斌律师认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买入ST花王且截至2021年4月2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ST花王赔偿部分历史亏损。
S*ST佳通“关联交易”旧疾终酿苦果
S*ST佳通则是因执着于“关联交易”且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而被监管部门问责,2020年、2021年S*ST佳通屡次将“关联交易”的年度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均被中小股东否决,但该公司“一意孤行”,终于引来了监管部门的问责。
2023年4月1日,S*ST佳通发布公告,披露了证监会对其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S*ST佳通在2020年、2021年度关联交易计划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佳通轮胎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至少签订人民币关联交易合同18.11亿元,外币关联交易合同2.08亿美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71亿元。2021年,S*ST佳通 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至少签订人民币关联交易合同23.86亿元,外币关联交易合同1.33亿美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9.15亿元。
王智斌律师认为,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在股东大会已否决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应当尊重股东的意志,而不应执着地推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王智斌律师进一步称,“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而言,公司未依法依规披露关联交易,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目前尚不清楚该公司在2020年度首次发生应予披露关联交易的具体时间,初步推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2日买入S*ST佳通且截至2021年4月22日仍持股的投资者,有机会向S*ST佳通及其关联方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ST博天追溯调整五年年报遭立案
*ST博天于2023年3月底更正了此前5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ST博天称其是在重整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债权申报与账面记载不符”,关于调整财务数据的原因,*ST博天称是因为“2017年上市后快速扩张导致管理失察,在公司出现困难时,人员变动频繁致使公司对项目信息了解不够准确和及时”。
相比起调整财务数据的背景原因,监管部门对调整的过程及结果更为关注。
2023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ST博天发出问询函,要求该公司进一步说明发现财务数据不实的细节、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公司是否存在退市及其它风险警示等情形。截至目前,*ST博天尚未回复交易所的问询,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随之落地。
近日*ST博天披露了证监会对其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在该公告中,*ST博天首次披露了因重大违法违规退市的风险。关于该问题,王智斌律师认为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买入*ST博天且截至2023年3月3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将有机会要求*ST博天及时任中介机构赔偿部分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加本报“抱团取暖”栏目组织的投资者维权活动,该部分投资者可在公众号“索赔吧”中办理案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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