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收到罚单 “专网通信”案影响恶劣 股民索赔通道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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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A股最大资金骗局“专网通信”系列案件近日又有新闻。A股上市公司宏达新材(002211)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被查明存在包括未按照规定披露实控人、2019年至2020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利润、2020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三项违法违规事实。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股票索赔的吴立骏律师表示,针对宏达新材的股民维权案件已经进入司法起诉阶段,目前正在对接上海金融法院。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买入且2021年7月14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在追寻证券网或吴立骏律师微信小程序登记索赔。

证监会下达罚单

牵涉多家上市公司交易规模高达数百亿元的专网通信案曾被称为2021年A股最大资金骗局,隋田力组织的专网通信业务的实质就是开展自循环业务,隋田力通过成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宏达新材,由隋田力主导,通过产品拆解、组装,必要时通过贴片补充损耗,最终进入新一轮循环,产品实际未最终销售,无终端运用。

2019年,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51.08%)。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证监会的调查和处罚,当事人隋田力、乐美彧和杨鑫进行了陈述和申辩,隋田力在申辩材料中提出目前涉嫌刑事案件,个人名下财产及其权益处于扣押状态,未来没有相应履行能力,恳请能够从轻、减轻处罚。同时杨鑫、乐美彧分别以未刻意隐瞒信息、并非蓄意导致公司商誉未能按规定计提减值以及未系统参与财务造假为由申请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针对上述申辩意见,证监会复核后决定不予采纳,对公司及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等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或导致2022年扣费净利润为负

记者留意到,自专网通信业务爆雷后,多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甚至有上市公司受此业务影响已退市。而此次涉案的宏达新材表示,公司预计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宏达新材2019年至2020年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事项,公司会对相关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若追溯调整后2021年、2022年末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新材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08万户,较上期减少8.20%,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数到电子邮箱13391339370@163.com报名索赔。

此外,宏达新材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度盈利3500万元至5000万元,同比上升104.88%至106.98%,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5200万元至3700万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已经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认为事先告知书明确了“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对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为虚增收入和利润,因此《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9000万元不再需要支付,由此增加公司利润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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