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在山东省率先探索开展生产矿山复垦补充耕地新模式

沂水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省内首次推动生产矿山企业阶段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入库,省自然资源厅《动态要情》确认沂水县富官庄镇后沟水泥用灰岩矿阶段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为全省首例生产矿山企业复垦新增耕地入库项目,临沂政务信息刊发经验,全省矿产资源现场推进会议在沂水召开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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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试点推进,率先探索开展生产矿山复垦补充耕地新模式。坚持“分类治理、因矿制宜”的原则,切实加大对生产矿山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用地空间、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将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实施的富官庄镇后沟水泥用灰岩矿阶段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作为试点,开展了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由企业投资6051万元,对矿山开采水平以上进行治理,通过削坡、废石回填、覆土、修筑排水沟及挡土墙、植被绿化等工序,实施山体防护、土地平整等7个工程,共复垦旱地21.53公顷、其他草地9.79公顷、乔木林地2.87公顷、沟渠0.79公顷、农村道路0.83公顷,建设总规模36.45公顷。按照中央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定,复垦完成后,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推动生产矿山企业复垦新增耕地享受与农用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同等入库政策,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6.6公顷并成功入库,增加了沂水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为其他生产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新增耕地入库提供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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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设标准,实现治理、复垦区与周边自然环境、地貌景观协调。坚持动态复垦与植被恢复,在执行土地复垦相关规程的同时,参考土地整治实施、验收规程,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流程和成果资料,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对试点项目区内原有旱地全部铺设防渗膜,有效预防水土流失,促进土壤熟化,新增提质改造面积14.83公顷,耕地质量超过周边耕地的质量水平,有效增加了粮食产能,2021年试点项目区玉米产量12万公斤、小麦产量8万公斤。同时,积极为矿山开采植入绿色基因,针对适宜性植物的筛选、生态结构模式的建立、复垦技术、土壤改良技术等进行了系统研究,最终筛选出适宜本地生长的乔木、灌木和草皮,并在树苗种植株距、时间等方面反复摸索,制定了最优方案,保障绿化苗木栽一棵活一棵、种一片绿一片。在矿山边坡及安全平台上种植爬山虎,并栽种当地普遍生长的黑松、蜀桧等,树木之间播种草籽,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实现了边开采边治理,有效恢复了当地生态环境,逐步打造“花园式”矿区的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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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注入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沂水县通过立足当地实际,因势利导、因地施策,积极探索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路子,形成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同时,放大试点项目成功入库示范效应,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鼓励引导生产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投资的6051万元资金,为企业缴存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及其他资金,参考现行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项目收益分配的做法,由县政府和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复垦投资协议书,对土地复垦新增耕地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在社会上引起“蝴蝶效应”,带动更多其他矿山企业积极边开采边治理,履行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有力促进了损毁土地的复垦和生态环境的修复。

关键词: 山东省 矿山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