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四大推进模式

矿山生态修复是目前生态修复领域的重头戏,下面,带大家一起解读一下在目前政策前提下,可以适用的推进模式。

先看看相关政策:

2016.07

《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和治理恢复;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负责治理恢复。

大概总结一句话:有主自己修,无主政府兜。

2019.12

《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据实核定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权属、合法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引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这个对市场触动非常之大,有利可图,也开启了社会资本修复矿山的大门。

2021.11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意见》强调,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鼓励社会资本重点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并探索发展生态产业。

相当于明晰了推进路径和收益方式。

那么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到底可以怎么推进呢,我们梳理了四个模式。

模式一、政府直接立项修复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和治理恢复。

•资金来源:政府自筹。

•申请国家资金渠道:

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

推进要点:

1、各省择优遴选申报项目。每个省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实施期限为3年;

2、申报项目区域应属于政府治理责任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矿山单体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平方公里。

3、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形重塑、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

4、 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请于2022年4月6日前经省级政府批准同意后由省级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5、申报文件应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平面规划图、项目区域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数据等(含全部电子文档)。

除此之外,在陕西省泾阳县,各个委办局义务植树,加快矿山修复,收效显著。

模式二、土地指标置换修复

政策依据:《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资金来源:土地指标出售

操作要点:

1、对于矿山存量及废弃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的“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指标转让方不受贫困区县的限制。

2、矿企从事修复,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可用于其采矿活动占用同类地的占补平衡,建设用地修复为经营建设用地的,补缴出让金后可获得其使用权。

3、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将自身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其在省域范围内占用同地类的农用地。

案例:河南鲁山矿山修复项目,工程完工后,土地指标全部销售完成。

模式三、利用废弃资源修复

政策依据:《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资金来源:废弃石料及尾矿出售

操作要点:

1、对于矿山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料,可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销售,销售收益全部用于地区生态修复,保障社会投资主体的合理收益。

2、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重点:资源处置权

案例:安徽定远矿山修复项目,推进流程:政府出资做为矿山修复启动资金,一期修复4座矿山(6000万),政府成立矿投公司,将修复产生的废弃石料统一收储、出售,所得资金用于二期项目,依此循环,目前已经实施第三期工程。

模式四、产业开发修复

政策依据:《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资金来源:土地开发收益

操作要点:

1、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其中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

2、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项目完成后,通过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一调整土地用途,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调整土地用途文件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3、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逐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交易量。

4、引导社会资本科学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审批可依法依规自主采伐;采伐经济林、能源林、竹林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

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国将建2000万公顷国家储备林。推广“林权抵押+政府增信”、PPP、“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林农”、企业自主经营等融资新模式。

4、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益林,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区划的,可以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案例:上海深坑酒店

矿山修复项目也可以采用EOD(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模式,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以解决生态产业前期投入的资金问题。

关键词: 矿山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