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现金?泉州多家超市被群众举报!

随着移动支付工具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接受付款。但是对于有些消费者,如老年人、相对偏远地区的居民而言,电子支付并未覆盖,现金支付仍是他们的习惯方式。近年来,一些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时有发生,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

去年,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接到辖区内多起关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监督举报,主要集中在停车场、餐饮、零售等消费场景,无人值守、对货币真伪存疑、票面较为破旧、常备零钱不够等理由,成为现金收付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拒收人民币现金 引发纠纷

在一些无人值守的停车场,市民们经常遇到无法使用现金支付停车费的情况。

去年,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接到群众举报,丰泽区某大型商业广场停车场无法使用现金支付。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执法人员向停车场管理人员了解到,该停车场为无人值守停车场,大部分使用线上支付,如果需要现金支付可联系车场外安保人员进行现金缴费。后根据执法人员要求,该停车场在出口岗亭处张贴了现金缴费转换渠道。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消费者大可放心地说出这句话,因为有法律法规撑腰。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第18号公告要求,无人销售的经营场所,经营主体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标示,说明支付方式、操作流程及服务联系电话。应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如手机电量不足、网络故障等)的现金支付需求,并向公众做好解释工作。

商家只要拒绝接受消费者现金支付,便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吗?其实并不尽然。

泉州一家小型超市因不收十元现金被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了解到,该超市为个体经营,当日收银员收到多张人民币,发现其中一张十元人民币票面脏污磨损程度较大,无法确切辨别真伪,就拒绝接受该张纸币支付。某连锁餐饮店因无法接受现金支付被举报,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餐饮店日常经营中接受现金支付,但因春节期间客人较多,零钱准备不足,临时无法向客户找零,产生现金支付纠纷。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执法人员分析,两家经营主体收银台设置有现金收付柜台,且有日常经营的现金收付、交接台账,但因个别券别无法辨别真伪、偶发性的零钱备付不足产生争议的,不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保留拒收证据及时维权

记者从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等违法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单位将有可能受到最高200万元的处罚、个人将有可能受到最高50万元处罚。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现金支付受到排斥或歧视的,应保留证据,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反映,依法维权。

此外,所有开展存取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无偿为群众提供人民币防伪知识宣教、残损人民币兑换、零钱兑换服务。广大商户、群众可前往就近网点进行人民币防伪知识学习、残损币兑换、零钱兑换,共同维护人民币流通环境,减少现金收付纠纷。

多举措保障消费者金融选择权

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更是损害了人民币法定货币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全国共查处拒收现金行为212起,对影响较大的87起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成为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焦点之一,近年来,泉州辖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施策,加大了整治宣传、暗访、协查力度,公众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

据介绍,泉州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动,进一步畅通泉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现金收付通道工作。同时,加强对各类型商户的排查,调动各银行网点2公里范围内的7090家商户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专项排查、宣导;为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币现金法定地位的认识,发放告知书、倡议书超过11万份;以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为主题,开展有奖答题活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接收投诉举报,及时查处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相关举报线索。(记者 王宇 通讯员 黄东阳)

关键词: 拒收人民币现金 泉州超市 保留拒收证据 金融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