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发布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10日

上期所:调整镍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镍期货NI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

镍期货NI2208、NI2210、NI2211、NI2302合约以及新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10日

关键词: 上期所发布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