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剑委员:统筹推进钢铁产业联合重组

作为中国制造业的支柱型行业,钢铁工业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大国制造的根基。因此,坚持钢铁产业发展“一盘棋”,统筹推进钢铁产业联合重组,是“十四五”时期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全国政协委员,安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利剑建议,将全国钢铁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钢铁产业联合重组。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推动下,钢铁行业整合不断向前推进,宝钢先后对武钢、马钢、太钢、山钢等钢企实施联合重组,鞍钢携手本钢,普阳控股邢钢、陕钢连横西北,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步伐明显加快,前10大钢企的粗钢产量已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40%左右。但与美国、日本、欧盟的前四大钢企的产量分别占其钢铁总产量的65%、75%、73%相比,企业整合重组与行业集中度提升依然进展缓慢。

李利剑认为,阻碍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钢铁产业增量融资受阻,制约兼并重组进程。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受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政策制约因素高等影响,各融资机构不敢贸然进行投资。特别是对“两高一资”传统产业的信贷政策整体收紧,各金融机构不愿将资金投向产能相对过剩,并处于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治理领域的钢铁产业,资金短缺的突出问题已经制约了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进程。

二是与地方政府存在既得利益冲突,壁垒政策束缚兼并重组。钢铁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在拉动就业,促进地区税收增长及当地经济发展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许多钢铁企业在产能置换重组项目中,难以突破能源指标、环境容量等地方壁垒,导致跨区域产能置换和兼并重组受阻,严重影响钢铁产业的优化布局进程。

三是产量压减政策执行存在偏差,压制产能置换重组积极性。2021年,为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政策调控手段由“去产能”转向“压产量”,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先拆后建的产能置换项目完全参照上一年度的产量执行压减政策,如果钢铁企业执行产能置换政策,极易陷入“有产能无产量指标”的尴尬境地,在政策导向上不利于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的产能置换重组。

2022年2月份,《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因此,李利剑委员建议,将全国钢铁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

一是统筹规划钢铁产能及相关配套指标。在钢铁企业实施跨区域产能置换时,综合考虑钢铁产能置换、环保、能耗和布局规划等因素,并出台配套政策,将项目退出时的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产能指标等必备要素一并划转到承接地区,使转移项目能切实落地,促进跨区域产能置换整合,推动钢铁产业整体布局优化。

二是科学核定在建产能置换项目产量指标。在产量核定过程中,对于部分先拆后建的产能置换项目,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在落实产能不增、能耗下降的前提下,按照产能置换指标给予核准产量,保持正常生产,不限产,达到鼓励支持钢铁企业转型升级的目的,促进产能置换重组。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综合钢铁企业设备先进性、产品竞争力、技术优势等因素,从财政、银行信贷、产业基金等多方面,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和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向进行布局调整、联合重组、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倾斜,促进产能整合项目快速实施。

四是加大产业纵向整合重组力度。钢铁企业与焦化企业有着天然的合作属性,在钢铁和焦化产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应该基于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将焦钢产业链结成唇齿相依、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实现钢铁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

关键词: 李利剑委员统筹推进钢铁产业联合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