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局:以规范采掘接续为抓手,强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近年来,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立足“两个根本”,把推动煤矿规范采掘接续作为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重要手段,着力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安全效果。
一是督促编制采掘接续中长期规划。在全省煤矿推广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规划十年、细排五年、精排三年”的做法:拟定未来十年内开拓采场,确定重大灾害治理模式和地面区域治理方案;制定五年内准备接续的采区,确定瓦斯、水等重大灾害区域治理工程;确定三年内采掘工作面接续计划以及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该做法已在全省煤矿全面实施,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
二是同步实施重大灾害区域超前治理。十年内规划开采区,实施以地面井预抽为主的区域治理工程;五年内准备接续区,安排以保护层开采、煤层顶底板穿层抽采等为主的区域治理工程和水害防治地面区域治理工程;三年内生产区按采掘工作面接续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对开采条件复杂、现有技术难以治理的区域实施缓采、禁采,全省18处煤矿划定6个“禁采区”、24个“缓采区”,暂缓开采煤炭储量超10亿吨。
三是坚持“提前介入”采掘接续计划编制。为确保采掘接续中长期规划落实,督促煤矿编制采掘接续年度计划,并提前介入计划编制工作,及时“提醒”“干预”。审查2021年煤矿采掘接续计划,提出意见建议83条,促使全省煤矿缩减安全无保障生产能力11%。今年,通过审查,督促煤矿企业调减安全无保障或无效益生产能力1371万吨。皖北煤电集团恒源煤矿受邻省1处关闭煤矿采空区水害威胁区域,又难以采取地面探查治理措施,我局督促其划为“禁采区”,严禁排入开采计划。
四是建立采掘接续“三级审查”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每年10月底编制下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经过煤矿上级公司初审,市级监管部门、驻地监察执法处复审,安徽局会同省能源局集中会审“三级审查”,确定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确需变更调整的,需经煤矿上级公司审批后报市级监管部门、驻地监察执法处同意,并保证变更采掘地点灾害治理工程提前2个月完成。
五是加强重大灾害治理的过程管控。按照安徽省煤矿灾害治理“两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系统不完善、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达标的情况下进行开采;决不允许在地质情况不清、水患没有超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开采)要求,督促煤矿在工作面采掘前开展安全评价,不达标煤量不得列入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督促煤矿加强“三量”动态管理,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动态修编不少于36个月的采掘接续图表。2021年,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潘三矿采掘接续失调问题“开小灶”,督促停产3个月,由“三面”减为“两面”。
六是实施“挂图作战”。制定全省煤矿年度采掘接续及灾害治理进度图表,上墙管理。要求主办监察员把采掘工程平面图挂上墙、放心里,对重点头面进行动态跟踪。今年初,发现朱集西煤矿1个采煤工作面灾害治理工程难以按期完成,责令该工作面推迟4个月开采。
七是开展联合会商。每年底,会同省能源局围绕全省煤矿采掘接续等情况开展综合会商,形成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清单。每月初,对煤矿企业上报的月度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组织月度会商,对可能出现风险失控的,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信息,督促煤矿上级公司提级管控和地方监管部门加强督查。今年以来,共下达预警告知书9份,对29处煤矿提出会商意见62条。
八是强化监察执法。对照国家局《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加大对煤矿采掘接续计划执行等情况的监察力度。对开拓准备不合理、安全系统不完善、采场过于集中、灾害治理不科学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四丢”措施(丢面子、丢票子、丢位子、丢帽子的30种情形)严肃问责。2021年,共查处涉及采掘接续方面隐患144条,督促企业内部问责212人次。
通过狠抓矿井采掘接续工作,推动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由“一井多面”向“一井一面”“一井两面”转变。全省现有40处生产矿井中,34处实现“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二是煤矿灾害治理由井下区域治理向地面超前治理转变。全省煤矿预抽瓦斯地面井组达21处,22个受水害威胁的采煤工作面全部实施地面区域治理。三是安全管理由查隐患向防风险转变。2022年,由煤矿上级公司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中,围绕采掘接续的风险185项、管控措施1191条,分别占比28.2%和22.3%。四是改善采掘接续方式由传统向创新转变。2021年,煤矿企业累计投入41亿元用于“四新”(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016年以来,全面推行“以孔代巷”瓦斯治理技术和工作面过断层预注浆加固技术,推广应用淮北矿业集团工作面“1+2”(一架顺山支架+两架补充支架)综采支架快速刷扩安装工艺,11个采煤工作面采用“110”工法,全省建成6条盾构机作业线。
关键词: 安徽局以规范采掘接续为抓手,强力推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