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全部交房!曾停工半年的十堰“天津印象”项目主体封顶

“幸好有法院指导庭外重组,不然项目到现在还烂着。”5月31日,曾停工半年的十堰“天津印象”项目工地,如今3号楼主体已经封顶,1、2号楼正在粉刷楼梯、栏杆、外墙等,项目开发方十堰紫气凌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索长青信心十足,“有新资金注入,有司法介入保障,今年10月份可以全部交房。”

“天津印象”项目位于茅箭区天津路,2019年开建,共有3栋楼219套房屋,原定2021年10月31日交房。因多重因素,项目资产被保全、资金链断裂,公司陷入困境。当时,项目1号楼、2号楼仅主体封顶,3号楼尚未开建。

“银行贷款无门,民间借贷也无路可走。”索长青介绍,项目被迫去年8月停工。随后,已购房的76户业主发现工地停工、交房无期后,开始频繁上访。同时,农民工、材料供应商、职工等因工资、货款接连上访。

去年11月,万般无奈之下,索长青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想申请破产。”

“庭外重组成本相对较低,时间较短,程序更灵活便捷。”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熊品介绍,当时了解紫气凌辰公司情况后,建议索长青不走司法程序,选择庭外重组。

本着“开发主体不变、项目施工不停、公平清偿债权”原则,紫气凌辰公司与债权人友好磋商,同意启动庭外重组程序,共同拟定重组方案,并于去年12月22日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

今年1月19日,十堰首例庭外重组案件——紫气凌辰公司庭外重组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法院参与指导,可打消债权人疑虑,提升债权人对庭外重组的信心。”紫气凌辰公司庭外重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董哲介绍,庭外重组是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企业与全体债权人、投资人互谅互解、协商一致,对企业进行债务调整与资产重构的自救纾困措施,不占用司法资源。同时,理顺法律关系后,可以快速融资,提高重整效率。

在临时管理人召集协商下,债权人同意新融资800万至1500万元。今年1月底,新融资陆续到账500余万元,项目复工续建。

熊品介绍,这是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的破产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诉前调”高效办理“准”破产案件或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引导希望重整的企业采用“庭外重组”方式。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7件庭外重组申请。(记者 许应锋 通讯员 杨娇 陈晓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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