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今日讯!潍坊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8:减煤工作不到位,国家2013年明确,山东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且2015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月才出台有关工作方案,各地市随后陆续制定落实方案。此间在没有减量替代的情况下,大量上马燃煤项目。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
整改目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目标。
完成情况:
2019年,按照把直调公用煤电机组耗煤量从煤炭消费总量中剥离的方法,省里对《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23号)确定的压减任务进行了重新测算分解,省下达潍坊市的压减任务是到2020年底压减煤炭消费221万吨(以2018年煤炭消费当量为基数)。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2944万吨,按省定煤炭消费当量计算办法,我市煤炭消费当量为3657万吨,比2018年减少243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潍坊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制定了《潍坊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潍坊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潍坊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方案》等一系列具体方案措施,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我市任务目标下达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均成立了压煤工作专班,印发了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和各专项方案,完善了“1+1+N”工作体系。各级专班成员单位都能按照职责范围,对照上级任务部署,开展各项压煤工作。
(二)细化完善压煤工程清单。落实了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建立了重点耗煤企业台账,明确了压煤目标、任务、措施、时限、责任,并严格执行。在此基础上邀请省科学院生态所专家团队,对全市重点耗煤企业逐家进行了诊断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压煤路径和方法,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优化压煤工作清单。
(三)严控新上高耗煤高耗能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高耗能项目。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一律不予立项和节能审查。
(四)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清查焦化、钢铁、地炼、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产能,在建的违规产能一律停止建设。制定了焦化、钢铁、地炼、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的产能总量压减和转型升级方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压减煤炭消费。2019—2020年压减焦化产能135万吨。焦化企业落实了清单管理,实施“以煤定产”。
(五)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生物质、垃圾焚烧、沼气、光伏、地热等新能源,抓好天然气产供储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的天然气供应体系,增加天然气消费,减少和替代煤炭消费。2020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524.2万千瓦,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光伏装机总容量281.139万千瓦,居全省第一位;风电装机总容量198.99万千瓦,居全省第二位;生物质及垃圾发电站装机总容量16.32万千瓦,居全省前列。全市天然气供气量17.4亿立方米,完成供气目标。
(六)强化通报预警。出台了《潍坊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预警暂行办法》。把各县市区(开发区)煤炭当量控制指标细化到月度,划定煤炭消费红线,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底一票否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发改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共7天。
受理部门:潍坊市发改委资源环境科。
联系电话:0536-8090719。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
2022年10月11日
关键词: 潍坊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