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资讯丨晋城发布关于全面升级30条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资料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晋城市安全稳定,现就落实全国“两会”期间30条安全生产管控措施要求如下:

一、全面升级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措施

1.3月3日前,市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对全市所有煤矿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对于存在特别行动中明确的11类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2.对今年以来回风隅角处发生过瓦斯浓度超过1.0%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的采煤工作面,要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能确保安全的,“两会”期间要停止生产作业。

3.市、县应急部门要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存在上覆煤层或周边区域采空区、石灰岩顶板溶洞等方面的影响,且2021年9月份以来未采用地面物探等方式探明采空区或富水区水文地质变化情况的,责令重新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4.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规定,煤矿采掘工作面未采取视频监控措施的严禁进行探放水作业,煤矿采掘工作面探放水钻孔出水时未查明水源水量并落实防控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作业。

5.煤矿处理井下采掘工作面支架(支护)前冒顶、“压死架”等顶板险情时必须由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现场监督。

6.煤矿采掘工作面进入顶板垮落带、旧巷空巷前或者开采9号、15号煤层的采煤工作面顶板灰岩氧化为黄泥顶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经评估不能确保安全的要一律停下来,绝不能盲目处置。

7.“两会”期间,所有煤矿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停复工。

8.3月3日前,市、县应急、工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构成“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生产企业进行一轮100%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整顿。

9.各县(市、区)交通、交警部门要联合对危化企业周边路段危货车辆违规停放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危货车辆停放管理,加强路面管控。

10.所有危化生产企业“两会”期间一律不得进行开停车和组织试生产,不得安排高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如确实需要的,按照重大事项向属地政府及应急、工信部门上报审批,企业负责人现场盯守。

11.紧盯企业开工复产环节,复产过程中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现场盯守。

12.应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将复产前的全面检维修、全员培训作为前置条件,确保风险辨识管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全员培训教育到位方可组织生产。

13.3月3日前,消防部门要对全市所有商业综合体、大型文博单位、大型宾馆饭店等火灾高风险场所,进行一轮全覆盖消防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4.市能源局要针对48处油气长输管线高后果区域,落实“一区一案”管控措施。要组织各县(市、区)对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尤其是与市政设施交叉穿越等隐患要开展一轮全覆盖自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两会”期间派专人24小时盯守。

15.各县(市、区)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警力,加大对县乡公路、旅游景区周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依法严查重处农村“双违”、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

16.市交通部门及相关县(市、区)要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接,加大“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对“两会”期间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控。

17.3月3日前,市、县住建部门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对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18.“两会”期间,停止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确需施工的,必须升级管控措施,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程盯守管控。

19.住建、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燃气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20.加大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力度,重点排查整治房屋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21.即日起全面启动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卡口管理,增加巡查巡护人员,确保林区内山头、地头、坟头和村口、路口、沟口都有专人巡查看护,发现存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整治到位。

二、全面升级督查检查和惩戒措施

22.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要不间断包联督导,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

23.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3月3日前对本级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一轮100%全覆盖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落实。

24.各主体企业要细化集团领导包联责任,即日起所有集团领导要不间断深入包联企业进行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两会”期间必须在生产一线带队抓安全生产。

25.煤矿、危化、冶金铸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制定并落实强有力的反“三违”升级惩戒措施。

26.对于“两会”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三、全面升级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措施

27.“两会”期间,全市矿山、危化、金属冶炼、消防重点单位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驻企值守,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逐级请假报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签订委托授权书。

28.“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全天候驻矿盯守,“五人包保小组”要不间断巡回监管检查。

29.“两会”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情况“一日一报”,重大险情要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30.“两会”期间,应急、矿监、消防系统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一线力量全部取消休假,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落实30条防范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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