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汇网分析双十一商标的那些事儿
说到双11,相信只要是会上网的朋友们就都不会陌生,双11电商购物节,电商从早几年新奇的电脑网页,到现在多种多样的手机app,电商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们的生活中,不仅帮助商家解决了线下实体行业中千百年来一直存在的客源问题,更是改变了我们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进化了我们的消费方式。
按照马老板多年前的话来讲,电商不可能完全取代线下实体行业,但会基本取代。多年后的今天,再回想起这段话,由衷的敬佩马老板的远见卓识。而今天我们的两个主角,便是电商界的两位大佬,阿里巴巴与京东。
说到他俩,不知各位老板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反正麦汇网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双十一剁手节,它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消费的标签,后面隐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既然有价值,那必然就会有争端,今天麦汇网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双十一的那些事儿。
事情起源于2009年11月11日,由淘宝网首次举行“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成为“双十一”购物节的开端。经过两年的投入与运作,2011年,看准时间的阿里巴巴集团申请注册“双十一”系列商标,主要覆盖第35、38、41类服务范围。
没想到两年后,京东公司申请注册了“京东双十一”系列商标,也是主要覆盖第35、38、41类服务范围。这一下子就引起了阿里巴巴集团公司的高度重视,阿里巴巴投入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经过多年终于将双十一打造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购物狂欢节,又怎能容忍竞争对手分一杯羹?
于是立刻申诉,希望判决“京东双十一”申请无效,商评委认为申诉合理并予以支持,京东不认,又一纸诉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万万没想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京东也是越战越勇,在2018年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于阿里巴巴的“双十一”商标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没有实际使用,所以希望予以撤销,被驳回后又一次的提起上诉,终于申请复审。
商评委对在“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替他人推销”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予以维持,对核定使用的其他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予以撤销。这一下阿里跟京东可都坐不住了,双双提起上诉,被起诉方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阿里跟京东居然轮流做起了原告跟第三方,都声称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时至今日,这场旷日持久的维权战争依旧在进行着。
说到这,很多朋友会好奇,这结果是啥呢?麦汇网认为,判决的结果虽然还没有盖棺定论,但面对这样一个大IP大流量的日期,相信双方都不会让步;毕竟电商平台虽然不少,但争来争去,一直也就是这么几个大平台在争,谁能赢得这场官司的胜利,谁就握到了未来的金钥匙。
而麦汇网也想借此案例同大家分享,优秀的商品固然重要,但互联网时代只有掌握流量的人,才是最后的赢家。最后还是要说一句,连这些业界大佬们都这么重视商标版权问题,那作为未来商场上中流砥柱的您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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