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创新出台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为更好开展社会救助工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日前,我区创新出台《瓯海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6月18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办法》,以一个自然年度为计算单位,主动发现提供困难群众线索一例,区民政局核实,给予100元奖励,一年封顶个人奖励为500元;监督举报对象,实名举报提供线索,区民政局给予100元奖励,并对举报个人或单位给予保密,一年内封顶奖励为500元。

线索提供方式可通过三种方式,即通过拨打民政热线88590868提供线索,现场到区民政局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00号提供线索,或者通过电子邮件:ohqmzj @126.com提供线索。